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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国群众歌曲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

2021-03-30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文化(群艺)馆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中心:

     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,讴歌中国共产党百年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,通过群众歌咏活动,表达广大党员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的理想信念和坚定决心,抒发人民群众对中国共产党的热爱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,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、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、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联合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国群众歌曲征集展示活动。

 

一、组织机构

指导单位: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

主办单位: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

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

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

承办单位:上海市群众艺术馆

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和旅游局

支持单位:国家公共文化云

央视频

上海音乐家协会

上海人民广播电台经典947频率

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

文化上海云

 

二、活动时间

2021年3月—8月

 

三、活动安排

(一)作品征集

      2021年3至4月,各省(区、市)文化(群艺)馆组织开展本省作品征集工作,报送本省群众歌曲作品。

(二)作品遴选

      2021年5至6月,分三轮次遴选出优秀作品20首。

(三)线下展演

      2021年7月,在上海举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国群众歌曲创作征集展示活动主题展演。

(四)宣传展示

      2021年7至8月,在国家公共文化云、央视频、上海人民广播电台经典947频率、文化上海云等线上平台推出优秀作品音视频及作品乐谱、教学视频,各级文化馆(站)面向群众开展优秀作品教学、辅导,结合“我们的中国梦”——文化进万家活动及各地群众文化活动,深入基层广泛开展优秀作品传唱。依托媒体,对优秀作品,歌曲创作、展演及幕后故事等开展宣传报道。编辑出版《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国群众歌曲征集展示活动优秀作品集》。

 

四、作品要求

      1.作品主题鲜明,内涵丰富质朴,紧扣建党百年历程,讴歌党带领人民进行的伟大斗争、伟大创造,反映党的伟大精神的历史轨迹和现实力量,生动讲好建党百年辉煌历程中的奋斗故事,富有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。

      2.突出群众歌曲特点,兼具时代性、艺术性、观赏性,易于传唱和推广。吸收民歌、戏曲音乐及民间音乐精髓,反映现实生活,突出地域特色,彰显人民情怀。

      3.作品应为2017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,且未在国家级各类文艺活动中获奖的原创歌曲(包括歌词)作品。

      4.作品应由群众文化工作者及业余文艺爱好者创作、表演,专业文艺院团演职人员(含具有《营业性演出许可证》的各类民营文艺院团演职人员)和艺术专业院校在校师生(含大中专院校所属的艺术学院、音乐学院、艺术系、艺术学科在校师生)不得参与作品的创作和表演,作品辅导人员身份不限。

      5.独唱、重唱(包括组合、小组唱、阿卡贝拉、小合唱)作品时长不超过6分钟,参演人数(含伴奏)不超过16人。合唱(包括混声合唱、男声合唱、女声合唱、童声合唱、无伴奏合唱)作品时长不超过8分钟,参演人数(含指挥、伴奏)不超过45人。

      6.作品须提供“作品报送表”“承诺函”“作品授权书”(见附件1、2、3)。若作品侵犯著作权等有关法规,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,所涉法律责任由作者和报送单位自行承担。

 

五、遴选办法

围绕作品录音、乐谱,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,分三轮次进行遴选。

      初选:从各地报送作品中,遴选出作品100首;

      复选:从上轮入选作品中,遴选出作品40首,其中独唱、重唱共20首,合唱20首;

      终选:从上轮入选作品中,遴选出优秀作品20首,作品形式不限。

 

六、作品报送

      1.上海市群众艺术馆报送名额20首,其他省(区、市)文化(群艺)馆每省作品报送名额10首,不接受超名额报送。

      2.作品及相关材料应通过省级文化(群艺)馆统一汇总报送。

      3.作品的词、曲作者应以实名报送,不得使用笔名,同一作者报送作品不得超过2首。

      4.作品报送单位应于2021年4月30日前,提交“作品报送表”“承诺函”“作品授权书”(见附件1、2、3)及作品的录音小样(音频)和乐谱(合唱作品须提供钢琴伴奏五线谱),逾期不予受理。请将上述材料原件寄至上海市群众艺术馆(地址:上海市徐汇区古宜路125号,收件人:盛菲,电话:021-54891751),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ygzcb@126.com

 

七、联系方式

(一)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

联系人:陈旭

电话:010-88003035

(二)上海市群众艺术馆

联系人:盛菲

电话:021-54891751

 

      特此通知。

 

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

2021年3月22日

 

附件

关于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国群众歌曲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(带章扫描件)_20210324(1).pdf

关于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国群众歌曲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(定稿含附件)_20210322(1)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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