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省文化馆深入学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
2017-04-18来源:中国文化报
本报讯 4月12日,江苏省文化馆召开全体员工会议,集中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》。
江苏省文化馆党总支书记、副馆长戴珩解读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》的立法意义及原则内容。他指出,该法是文化领域一部具有“四梁八柱”性质的综合性、全局性、基础性法律。江苏省文化馆作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主导力量,须进一步明确权力和责任,严格按照《保障法》中提出的公共文化服务中的若干制度,指导本馆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,确保行政权力不越位、不错位、不缺位,切实做好有法可依、有法必依。
会议还传达了《江苏省文化厅开展“找补改提”抓落实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》精神,并公布了江苏省文化馆2016年度履行社会职责工作报告。(文 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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